36条优惠政策 港澳青年可申请租住前海人才住房

南方都市报 2019-5-20 16:18:58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36条优惠政策,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实习、就业、创新创业。

    企业上市,一次性最高奖200万

    在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方面,措施从给予创业启动资助、降低初创成本、培育重点项目、给予上市奖励、鼓励资质认定、支持创业活动、完善创投体系、提供风险补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具体包括办公场地租金和物管费用补贴;按深港两地科技券的实际使用额度给予配套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团队,按深圳市资助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企业上市,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设立前海深港澳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和深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基金;安排设立港澳青年创办企业贷款专项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资助,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贷款成本等。

    在支持港澳青年参访、实习和就业方面,措施提出:争取每年接待10000人次港澳青年到前海考察;争取前海企事业单位每年向港澳青年提供10 0 0个实习岗位;鼓励前海企事业单位在港澳高校设立“前海奖助学金”;对到前海就业的港澳青年毕业生和专业人才,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在前海发展且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或“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港澳青年,按深圳市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

    子女或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措施还提出,在住房、跨境交通、教育方面强化港澳青年生活保障。在前海发展的港澳青年,可申请租住前海人才住房,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参照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在前海发展的未享受任何租房政策的港澳青年发放租房补贴;开通前海到深圳湾、福田、皇岗口岸的高频直达巴士,对在前海合作区内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给予跨境交通补贴;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措施还提出从鼓励港澳机构承建科研创新载体、支持港澳机构设立创业孵化载体、推进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深港澳联合引才育才基地等方面完善港澳青年发展平台。

    措施所称港澳青年,是指年龄介于18-45周岁之间的香港、澳门居民及在港澳高校毕业的内地居民。在前海发展的台湾籍及海外青年也适用该措施。

    措施明确,除另有规定外,申报主体在享受该措施相关政策的同时,不影响其申请享受国家、省、市、区其他政策扶持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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